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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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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前总管升职手札》由作者衣青箬首发于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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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过云层的晴朗

作者简介

迟子建,女,1964年元宵节出生于漠河。1984年毕业于大兴安岭师范学校。1987年入北京师范大学与鲁迅文学院联办的研究生班学习,1990年毕业以后到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工作至今。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会委员,一级作家。1983年开始写作,至今已发表文学作品四百余万字。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树下》、《晨钟响彻黄昏》、《伪满洲国》,小说集《北极村童话》、《白雪的墓园》、《向着白夜旅行》、《逝川》、《白银那》、《朋友们来看雪吧》、《清水洗尘》、《雾月牛栏》,以及散文随笔集《伤怀之美》、《听时光飞舞》、《迟子建随笔自选集》等。出版有《迟子建文集》四卷和三卷本的《迟子建作品精华》。曾获得鲁迅文学奖、澳大利亚“悬念句子文学奖”等多种文学奖励,部分作品被译成英、法、日文等出版。

第一章青瓦酒馆

不到下雪的时节,我却开始贪恋炉火了,赵李红很不高兴。她一边往炉膛填柴火,一边朝我软塌塌的肚子踹了一脚,说:“废物!”

外面在下雨,秋天的雨太冷了。我闻到灶房有香味,又有炉火的气息,就溜了进来。赵李红一定是没睡好,她睡好了,是不和我发脾气的。

我年轻的时候,若是主人数落了我,我会夹起尾巴溜走。那时我很自尊,谁往我身上吐口痰,谁故意踩了我的爪子,谁拉完屎后吆喝我去吃,都能让我气得竖起毛发,掉头而去。如今我老了,腿脚发软,眼神发虚,听力不济了,别人如何呵斥我,也激不起我的愤怒了。我就像落在河水中的一片叶子,水怎么托着我,我就怎么走。它用波浪吹打我,我就摇摆身子;它让我平静地顺流而下,我就躺在水面一动不动。

赵李红是我的第六个主人了。我想我不会有第七个主人了。人们见了我脸上都现出嫌恶的表情,好像我败坏了所有人的胃口似的。我年轻的时候身姿挺拔,毛发油光滑亮,身手敏捷,猫捉不住的狡猾老鼠,我却能把它们拿下。我捉了老鼠后,喜欢把它们放在猫食盆前,我并不是炫耀自己的本事,只不过想让猫饱餐一顿,可猫并不领情,它气势汹汹地把死老鼠叼到猪食槽子,对它不闻不碰。猪也不吃老鼠,它号叫着抗议,主人便骂猫不仁义。猫受到奚落后,对我更加怒目而视,我撒尿的时候,猫就扎煞着胡子怪叫,刺激得我尿得极不痛快,沥沥拉拉的。在我的一生中,最不喜欢的就是猫。它们甚至不如鹅对主人忠诚。家里来了生人,鹅都会叫上一阵,可猫照旧蜷在热炕头上睡觉。猫很馋,它们一旦在主人的餐桌旁发现了鱼,就媚态百出地讨好主人,直到把鱼给引诱到自己的肚子里去。我从不挑食,他们给我吃什么,我就吃什么。当然,我也知道肉骨头比霉烂了的窝头好吃。可我从不为了吃的东西而摇尾乞怜。

青瓦酒馆一到了有风的日子就叮叮当当地响。赵李红在屋檐下吊了九串风铃。那风铃的形态像蛇,风一吹弯它的腰,它就叫。它一叫,青瓦酒馆就成了个活物,让我觉得这房子是个巨兽,张着嘴吼。所以刚到这里的时候,一到了有风的日子我就胆战心惊的,生怕青瓦酒馆吃了我。

赵李红骂完我,把一块风干了的牛肉撇给我。那肉跟干柴棒一样难嚼。但为了讨主人欢心,我还是把它草草吃掉。我的牙齿松动了,嚼这么硬的牛肉对我来说跟对付石头一样艰难。牛肉被我硬咽进肚子,我觉得喉咙疼。

灶房的门开着,它正对着长长的甬道。甬道上铺着平滑的石头。客人说这石头是彩色的,可在我眼里,它却是黑白色的。从我出生的时候起,我看到的世界就只有黑白两色。人们到了春天会说树绿了,天蓝了,说花开成红色、黄色或者粉色了,可我却看不到这些颜色。我只知道春天时树又变得肥壮了,因为它长叶子了;知道大地又长出形形□□的植物了。我的鼻子比眼睛好使,我能闻到芍药和百合的气味。芍药花的气味最冲,百合花的香味就温和多了。至于那些细碎的党参花,它是没什么香气的。到了秋天,人们会说山成了五花山,霜把树叶染成了黄色和红色,来金顶镇看山的人就多了,可我在他们的啧啧称赞声中却看不到山的颜色有什么变化,它永远都是一座一座灰白的山。太阳也是灰白的,不过那是一种明亮的灰白。

雨一来,太阳就不出来了;太阳一不出来,住在青瓦酒馆的客人就起来得晚了。这酒馆是金顶镇最好的,说它好,是因为它的位置和形态与众不同。它的西北面靠着山,东面是镇子的一片老房子,而南面是一片白桦林,在白桦林的尽头,才是金顶镇的新房子。青瓦酒馆是一座木质酒馆,一共有三层,一层是灶房、餐厅、储藏室和我主人及伙计的住处,二三层是客房。酒馆的屋檐雕着一些像蛇不像蛇、像鸟又不像鸟的东西,人们说那是龙。屋顶的瓦油光锃亮的,阳光一照,那屋顶就一闪一闪的。在金顶镇,只有这座房子的瓦会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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