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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死里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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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禹确定对方死了,才放下枪,心中暗暗松了一口气。睍莼璩伤

原路返回到受害者身边,林俊禹翻出那个人的身份证,才知道眼前这个死者,居然是某个科研集团的主脑,林俊禹眼皮一跳,意识到危险逼近,正要站起身,迅速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就听到一声枪响,有人打中了他的胸口。

林俊禹缓缓转过身,捂着伤口,望着眼前的陌生人。这个男人显然比之前那个杀手更厉害,悄无声息地接近他,瞬间就占据上风。

这个男人很高,非常瘦削,脸色有一些苍白,仿佛是从欧洲故事里走出来的吸血鬼似的。那个人走到林俊禹身边,举着枪,对着他的额头:“抱歉,你运气很差,碰到我了。”

林俊禹望着黑洞洞的枪口,知道死亡逼近自己,可是他心里却一点恐惧都没有,或者说,他等这个时候,已经等了很长时间。终于要解脱了吗?要一家团聚吗?

闭上眼睛,林俊禹的嘴角勾起一丝微笑。对不起,奶奶,我没有遵守承诺,好好活下去。

那个男人扣动扳机的手微微一顿,这是他第一次遇到不怕死的男人,或者说,对死亡没有恐惧的人。在他的枪下,死了无数个人,就跟蚂蚁一样数不清,可每个人面对死亡的时候,都会露出那种惊恐的眼神,唯独这个男人目光清澈,仿佛死亡是一种解脱似的。

“john——-”甜美的女声划破了停车场的寂静,伴着一阵急促的高跟鞋接近的声音,一个打扮时尚的女郎转眼就走到男人的面前。

“我马上就处理好。”john本来有心想放林俊禹一马的,看到这个女人出现,就知道自己不可以放过这个男人。

“john。”女人走到john的身边,一只手挡住了枪管:“放过他吧。”

john露出一丝诧异的神情,没有想到这个冷血冷心的女人居然会放过林俊禹。这样一想,john不由地多看林俊禹一眼,要是早知道这个男人对女人有这样的影响力,刚才就该一枪毙了他。他不允许,不允许这个女人多看别的男人一眼,尤其是比自己弱的男人。

躺在地上的林俊禹也意识到自己逃过一劫,忍不住睁开眼睛,却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心仪?是黎心仪!难道他在做梦吗?梦到黎心仪吗?

那个女人淡淡瞥了林俊禹一眼,嘴角勾起一抹冷酷的笑,这个世界真狭窄,居然会在这里遇到这个男人。

林俊禹还是第一次看到黎心仪的眼底露出那样残酷的光芒,仿佛自己是她爪子下的猎物,完全在她的掌握中,随时都可以把自己撕个粉碎。“心仪——”

女人转身就走,呼唤自己的伙伴:“john,我们走。”

john看了林俊禹一眼,最后还是选择将手枪收起来,他不是不想杀林俊禹,但是他习惯性地服从那个女人,不愿意给那个女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林俊禹听着脚步声渐渐远去,躺在冰冷的地板上,想起妻子的笑颜。心仪,那个人不会是心仪的。心仪那样温暖的女子,怎么会有那么恐怖的眼神,会有那样冷漠的目光?黎心仪留在他心中的记忆太深了,深到闭上眼睛,她就能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林俊禹捂着受伤的胸口,渐渐陷入沉睡中,直到有人发现了他,把他送进医院抢救。从医院里出来,林俊禹瘦了一大圈。

两年后,云城最大的项目帝苑竣工了,林俊禹主持完庆功宴,就回到自己的办公室。自从纽约死里逃生后,林俊禹就将所有的热情都消耗在工作上,林氏集团在短短两年内就成了国内首屈一指的大集团。

拥有这样大的成就,林俊禹本来该高兴的,可是,当他站在庆功宴的麦克风面前,望着那一双双崇拜的眼神,突然有一种空虚从他的内心深处冒出来,击中了他的心房。

他再成功有用吗?他有再多的成就有用吗?他生命中最丰盛的果实,不是和自己最爱的人分享,也无法给自己最亲的人分享。他们躺在冰冷的坟墓里,会不会怨恨自己?怨恨自己当年的一错再错,才会让这一切变成遗憾?

从酒柜里拿出一瓶红酒,林俊禹熟练地开了盖子,坐在真皮椅子上慢慢品尝。可是那原本香醇甜美的红酒,在他的嘴里是一片苦涩。或者说,任何美味的东西,都不能引起他的食欲,因为他在黎心仪死后,就失去了味觉,不管吃什么,喝什么,在他的嘴里永远只有一种味道,那就是苦涩。就如他和黎心仪的爱情,随着那场大火烧成了灰烬,剩下的,就是苦涩的滋味。只是,他不肯放手,也不愿意放手,要是他把她忘了,就会发现自己的人生会空虚的更加厉害,更加无法填补。

门被人推开了,林俊禹抬头,看到殷子郎担忧的眼神,举起手中的水晶高脚杯:“来一杯,庆祝我的成功。”

殷子郎坐下来,摇头叹息:“俊禹,你到底要怎么样才能走出那个阴影?”

林俊禹低着头,望着桌上摆放的照片,那是他和黎心仪为数不多的合照,黎心仪依偎在他的怀里,笑容很灿烂,想当初,黎心仪就是这样毫无保留地信赖自己,把自己当成神一样供奉似的。从她的身上,林俊禹得到很多,包括虚荣心,包括男人的骄傲......“你认为,我会有走出去的一天吗?”

有些人不愿意忘记回忆,而是因为他害怕忘记了,就失去人生最重要的一部分。林俊禹不愿意忘记黎心仪,就是害怕曾经的美好都烟消云散了,他的人生只剩下一片荒芜。

“俊禹,每个活着的人,都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生活。”殷子郎知道林俊禹不肯放手,就永远不能走出阴影。“忘记她,重新开始,你一定能有一段幸福的婚姻,将来,也会有一个可爱的孩子。”

林俊禹听到孩子,手微微颤抖,即使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依然没有忘记孩子摔下去的那一瞬间,世界一片昏暗的情景。如果可以,他真的希望时间能逆流,就算要了他的性命,他也要孩子平平安安地活着。

“别说了。”林俊禹站起身,站在落地玻璃面前,“我不会结婚了,也不会要一个孩子。”他的孩子,永远只有一个。

“可你和静妤......”殷子郎不死心,他不愿意看着好友难过,也不希望自己的表妹蹉跎青春。“你们之间在一起这么久......”

“我们早就分手了。”林俊禹笑着打断殷子郎的话。“我和她分手七年多了,七年的时间,足够让我们全身的细胞换过一遍,变成全新的人。你知道吗?”

殷子郎从林俊禹的眼底读出一抹认真,不由暗暗叹气,以前,他以为执着的人是林俊禹,如今看来,宋静妤更加执着了。“我会劝她的。”

“你最好劝她。”林俊禹摇晃手里的红酒,不甚在意道:“我一个男人偶尔传点绯闻,人们只会当成花边新闻来看,但是她不同,要是一直贴着我的标签,估计她很难嫁出去。”

殷子郎怎么会不知道林俊禹的意思,这是警告宋静妤,不要把自己抬得太高,免得摔下来。“你们真的不可能吗?就算感情无法恢复到最初的状态,至少,至少你们比谁都了解对方......”

林俊禹望着高脚水晶杯子里血红的液体,唇角慢慢弯起:“如果你能让时光倒流,我的儿子没死,黎心仪也没有嫁给我,那么,我可以当成南柯一梦。”

殷子郎明白,林俊禹这是告诉自己,覆水难收。“好吧,我会把你的话转达给她的。”

林俊禹点了点头,仰头喝尽杯子里的酒,才将酒杯放下,拍了殷子郎的肩膀一下:“我们一起去打球吧。”

殷子郎没有反对,和林俊禹一起走出林氏集团,去健身俱乐部打羽毛球。

阳光透过玻璃洒进室内,留下一片片光影。宋静妤握着手机,期待殷子郎的电话响起。她好不容易说服了殷子郎出面,就是希望林俊禹能改变主意,决定和自己结婚。

摸了摸自己渐渐失去嫩滑的脸庞,宋静妤苦笑,再美丽的女人也要服老。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青涩的小女孩,拥有无敌的青春,不会走样的美貌。如今的她,只要一个晚上没有休息好,就变得异常憔悴。

如果不是察觉自己的青春渐渐逝去,她不会这么迫不及待地逼林俊禹做决定。她很清楚,男人和女人不同,男人到了五六十岁,只要那个功能还在,有权有势,就不怕买不来那些充满青春的肉/ti.

可女人呢,一旦年老色衰,就要依仗丈夫的宠爱,还有雄厚的资本来保养自己的身体,否则的话,迟早都会成为昨日黄花,无人关注。

其实,宋静妤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虽然她已经迈入熟女这个阶段,但是她的皮肤和身体都保养的非常好,要是不知情的人看到了,还会以为宋静妤是二八少女,不会想到她的年龄已经三十了。只是,她一贯和以前的自己比较,自然察觉出自己渐渐衰老,这是人不可抗逆的成长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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