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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展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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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郑阳运毒那天,主角得到消息有内鬼,条子今天等着一网打尽。他第一次做了一件天真的事情,跑到那个交易的暗巷里与他们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打斗,并救了郑阳。

价值数亿的毒品全部被查抄,老大损失惨重,找不到郑阳和主角的情况下,第一个遭殃的就是女友。女友也不是傻的,在听到失败的消息后就准备跑路,结果晚了一步,但她还是把消息传了出去。

郑阳和主角刚刚逃出生天,就听说了女友的事情。不管对方怎么样,郑阳都要救她。主角阻止无效,恨恨地放郑阳一个人去送死。而在郑阳孤军奋战到中途时,主角出现,两人一路大开金手指创造奇迹地打倒老大面前,干掉所有人,救了女主。

老大的身手当然不是盖的,两个人合力才勉强制服他。女友在两人合力站BOSS的时候就撑着受伤的身体去偷老大屋子里的钱财,包成一个包裹要跑,却在逃跑时被郑阳叫住。已经被生活侵染黑透心的女友大骂了郑阳一通,带着钱财要走。还尚存一息的老大终于摸到了他那一开始就被主角和郑阳提到一边的手枪。

“砰砰”两声,倒下的是郑阳,他抱着女友,重重地跪了下去,血染红了他白色的衬衫。

主角最后活了下来,他洗心革面,利用自己多年的情报网,将女主和老大都送进了监狱,自己则带着郑阳的骨灰离开了这个地方,领着他走遍世界各地。

在这部片子里,每个人都有他不同的颜色,主角是黑白交织,郑阳是火一样的热烈和纯白,女友则是*的紫色,黑色已经侵入了她灵魂的每一个角落,老大则是纯黑。郑阳用自己的血洗净了主角身上的黑,最后离开的主角,可以说不是一个他一个人,而是他和郑阳两个人。

《本色》这部影片,与其说薛程铭是主角,应该是双主角,而且更受欢迎的无疑会是郑阳。这个自信、善良、正直又身手好的男人,演好了会让人心疼他,演差了却只会让观众唾弃这个傻子,专门把人往死路里领。薛程铭要的显然不是那种会凸显他高尚的郑阳,因为郑阳是主角恢复本色的领路人。

而秦毅也在这部影片中发现了时下流行的卖腐元素,全篇出镜率高的女性角色就只有郑阳前女友一个,而她明显又不可能是女主,所以这部片子是没有女主的,主要也是为了描述两位男主的兄弟情。这种感情,既能吸引男人,又能吸引喜欢玩腐的女人,所以在演戏过程中,郑阳要适当的和薛程铭有一些暧昧的,完全不会过头,但足够给观众想象的空间。

秦毅已经充分了解到这个世界网络上那种名为“腐女”的生物有多么疯狂多么可怕,《暗夜潜行》中主角和闫从军的互动多正常多针锋相对,而当军少照片微博出来后,这么纯洁的关系都能被腐女们P成搅基视频,更何况这种火辣辣的纯·兄弟情。

这是一个能让他整个人层次都提高的片子,要尽全力拿到手。

正直、天真、自信以及带着一些傲气,这就是郑阳的基本性格,余下的,由秦毅自己发挥。一个月前知道人物梗概的时候,厂督就为这个角色费劲了心血,他尝试从各个角度来诠释这个角色,郑阳性格特点和厂督从头到尾都是背道而驰,没有一丁点的相似之处,却偏偏是前生今世的秦毅最羡慕的一种人。

看了剧本后,秦毅最了解的不是郑阳,而是主角的心情。一个让他羡慕嫉妒恨的人出现在眼前,看着他就会影射自己的黑暗,这样的人会让主角这种游走于边缘的人想要将他彻底染黑。偏偏郑阳的火焰太过耀眼,耀眼到成为照亮主角世界的光,一旦他成为了这样的元素,主角就不可能忍心让他堕落,因为那会毁了他唯一的希望。

而前生的厂督,真是不知道毁掉了多少这样的人。

每个新入官场的学子,有刚直不阿的,有高洁如菊的,有纯净如莲的,却都在厂督威逼利诱下渐渐丧失了本色。以财诱之,以权惑之,以力震慑,以亲眷威胁之。先是让下属装作赏识,将其捧上位,用财色腐蚀,接着让他落入谷底,这么慢慢的温水煮青蛙,再刚直的人都会被厂督所侵蚀。只有那新皇手下年轻的兵马大元帅,不管用什么手段,他都只有一个目标,守护边疆。登上高位的人是谁他不在乎,他想要的只是边疆的安稳。秦毅作为一个太监不可能让朝堂铁一般的坚固,所以他选择了更加有抱负的新皇。

秦毅自认如果自己掌权,至少在粮草军械上绝不会短缺分毫。但他的身份注定不被人信任,他没有新皇那一看就正气凛然的脸。而在掌权的时候,无论用什么办法让当年还是小将的元帅跟随自己,都无法撼动那人眼中的光辉,坚定不移。

秦毅想,他是羡慕剧中的主角的。他可以在那种挣扎的时刻遇到洗净自己灵魂的人,这是何等的幸运!他也希望能有这样一个固执的傻子站在自己身边,和他并肩作战。可惜他的性格他的身份,能够吸引来的注定是那种趋炎附势心思阴沉的人,从一开始,他的结局就只有失败。这个世界的历史也是,女人尚且能够掌权,太监却永远不可能。

郑阳就是他渴求的那种人,兵马元帅的表情眼神一次次被他回忆起,秦毅无数次在镜前模仿,催眠自己。

他是郑阳,他得到了最想要的荣耀,有了很多积蓄,他要找到他的女友,结婚生子,幸福一生。那种有着坚定目标希望的眼睛,那种坚信自己一定会成功的眼睛,那种没有被残酷的现实摧残的眼睛。秦毅闭眼,再睁开,眼中燃起火焰。

而现在,他放下剧本,在众人面前,十分自信地走到薛程铭和几个评选面前。

4月下旬的天气虽然已经很热,但总还是要穿着外套的。秦毅脱下外套,里面穿的是十分男人的坎袖,手臂的肌肉微微隆起。裤子是贴身的休闲裤,凸显出长腿和腿部肌肉的轮廓。他一手插在裤兜里,随意地走着;另一手拎着一个十分简单的旅行包,微微抬头好像在看路标。他眼中是不灭的希望之火,带着年轻人的天真和即将见到心上人的喜悦。

薛程铭想了一下后说:“你要演的是郑阳出场的那段戏,带着行李来到这个地址问路,虽然看起来没什么钱,但出手很大方,被几个人骗到暗处打算抢钱,你打败了这几个人。”

秦毅点点头,拎着行李和几个龙套角色对话,一举一动中透着自信和向往。明明动作言语中全是一种毛头小子的感觉,但却掩饰不了他作为格斗冠军的一种气势。而几个不长眼睛的龙套把他骗到小巷后,一个人突然抽出刀子来抢劫。

一般这种剧情是需要武术指导,观众看到的精彩动作都是武术指导一个一个设计出来并慢镜头合成的。电视上看到的快速动作,其实最初都是很慢的,而一般人也打不出那种优美的动作,可秦毅偏偏做到了。他就好像一个真正的格斗冠军一样,每一个动作都带着熟练,拳脚相加,但并不是真正动手。他动作很熟练很漂亮,却不会真的伤害到几个龙套,龙套们也都十分有经验,几个动作后都倒了下去。

郑阳将几个龙套打倒后,拍了拍裤子,迈着坚定的步伐离开,背后是几个倒在地上滚来滚去的龙套。

正常来讲这一幕到这里就要结束了,谁知郑阳走了两步后,突然抬起头,看向薛程铭。他上下打量了薛程铭一番,对着他扬了扬头,这才拎着行李走下了场。

“还知道和主角打招呼呢。”武术导演林东远说,他对秦毅感觉不错,有点底子,要是选他,以后的戏也好拍一些。

“不对,”薛程铭沉思了一会儿,“他不是在看我,是在看陈旭。”

陈旭是《本色》中主角的名字,郑阳出场时他就在冷眼旁观,看到那个傻子被几个混混骗走后就跟了上去,也不知道是没事闲的还是打算落井下石。郑阳一开始或许不会在意这样一个人,但在他干掉了几个混混后,高度警惕的他一定会察觉到陈旭的视线。剧本上没有一段,但郑阳应该是看到了他的。

薛程铭闭上眼,将自己想象成陈旭,套入刚才那一幕中。他看见一个问路的小伙子,这人看见路边装残废实际上昨天晚上还看场子打架的假乞丐,掏出钱包,放了一张粉票子下去。钱包里有很多钱,引来无数人的视线。

他抱着幸灾乐祸的心思跟着他们走到小巷,打算等郑阳被打得鼻青脸肿被抢走身上所有的钱之后,再上前奚落他。

谁知他却看到了一个身手特别好的男人,三拳两脚十分漂亮地将几个人全都打趴下,他整个人都透着自信,像个火团一样,吸引着黑暗中的飞蛾。然而黑暗生物的直觉告诉他,他应该离这个人远一点。

偏偏就在这个时候,火团看了他一眼,对着明明是在隔岸观火的他警告地笑了笑,他在对他说——

你也要来吗?

只有肌肉的二愣子!陈旭在心中说。

要让他见识到这世界的黑暗,要让他堕落的和自己一样。在火团面前,只会显得自己十分可悲,必须让他站在和自己相同的位置,让他看到现在的自己,把他拽入泥泞中,染上黑色。

然而,又被这团火焰吸引,想要看看黑暗能不能污染他的明亮,想要知道泥泞在他面前是不是只会变成风干的泥土。想要将他染黑,又不希望他被染黑。他是闯入黑暗世界的光亮,光亮刺激着他的双目,让他想要闭眼,却又舍不得这光亮。

他在挑衅地看着自己,他在用眼神问——你也要来吗?

来就来!陈旭丢下烟,在脚下狠狠碾压。

于是黑暗中的飞蛾向火焰飞去,哪怕等待着他的是被燃尽的未来。

薛程铭睁开眼,看着秦毅的背景低声问助理:“他是谁?”

与前面所有的演员都不一样,他的郑阳,不只是单纯的郑阳,还是陈旭眼中的郑阳!

作者有话要说:我是存稿箱,地雷下一章一起统计,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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