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煜想也不想的回道:“我们去最近的野马城。”
野马城坐落在野马平原,根据菲洛希尔的消息来说,那只抢走公主的敌国军队曾经打败过三倍于他们野马城派前来的追击部队。
目前的野马城,处于防御的空档,在草原上只要有点消息来源的马盗们,说不定就会去光顾。
是时候去毛遂自荐一番。
菲洛希尔的部队只有数百人,想要打败敌国的军队不可能,在唐煜的计划中,别看野马城军队展现的战力不堪一击,但唐煜更对的认为,那是因为领兵将领的武能,或是中了敌军的奸计从而导致三倍于对手的部队而被灭。
只要自己能够获得野马城城主的信任,再怂恿野马城城主再次出兵,到时候自己也就有了展露头角的机会。
手底下只有十七名枪兵,真的难以发挥唐煜本身的长处。
唐煜可是熟读各种中西兵法,对于各种战术都有一定的见解。
“……”王小胖崩溃了,野马城也不知道哪里,反正高级的鹰眼术是没发现,肯定是在比九千米还要遥远的地方。
对于一个胖子来说,长途旅行,还有什么是比这更加煎熬的?而且这里可是草原,狼群不少,说不定在前进的过程中就会遭遇狼群的袭击,太危险了。
“谁说我们徒步旅行去的?”唐煜反问,指着远处缓缓过来的商队说道。
在远处,一支人数大概在二十人左右的小型商队驱赶车马,似慢实快的前进。
“我们跟上去,说不定能搭个顺风车呢。”看他们的方向,赫然跟地图上标注的一样,是野马城的方向,唐煜让小天使躲藏好,飞舞着双手,冲向了商队。
见到有人过来,商队疑似守卫的领头之人戒备着,握紧手中的长枪,在他的周围,还有几名炼金战士枪兵,箭手严阵以待。
“嗖”一支利箭射在奔跑中的唐煜脚跟前,让唐煜不得不停下。
“说明你们的来意。”领头之人体格标壮,说话瓮声瓮气。
“别误会,我们只是想要搭个顺风车。”想要让与人交流都困难的宅男王小胖和神秘冷来说明那简直是天方夜谭,唐煜率先说明来意。
唐煜举起了双手,表示自己没有武器,而冷的匕首也别在身上没有拿出来。
只有枪兵(勋爵的)青铜长枪闪闪发刚,闪烁慑人的光芒。
领头之人一见这些枪兵,眼神中充满了戒备。
“你在这里等着,我去通报一下商队主人,如果他同意你们就可以留下来。”领头之人很快招呼一声,就有一名行动敏捷的小年轻飞奔着去车队中的一辆马车上回报。
“主人说可以让你们留下来,只是作为交换,你们必须与阿鲁克大叔们一起护卫商队,当作是车资。”小年轻很快回来,汇报道。
“既然商队的主人同意,那么我就没有其他的问题。”名叫阿鲁克的守卫头领收起了手中的长枪:“不过商队主人的话相信你们也听到了,在这一路上,多多关照,你们可以叫我阿鲁克。”
没想到阿鲁克颇有点自来熟的味道,解除了警报之后,过来爽朗的大笑,自我介绍。
于是唐人三人也是一番自我介绍。
等介绍完毕,众人突然觉得各自的关系亲近了不少。
“阿鲁克大叔,你们这是去野马城?”王小胖肥肥胖胖,人畜无害,让人最容易放下警惕心。
“是啊,最近战争越来越激烈,据说很快就会蔓延到野马城附近,做完这镖,我们就要去更加遥远的地方行商。”阿鲁克苦笑着回了一句。
“战争啊……”王小胖苦笑,不是越来越近,而是很快就要来了。
……
在王小胖与阿鲁克交流的过程中,唐煜却产生了疑惑,为何商队的主人这么简单就同意自己等陌生人加入他的队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