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笔趣阁

繁体版 简体版
365笔趣阁 > 网游蜀山之踏莲清歌 > 第46章 紫雨剑晴 我为清歌

第46章 紫雨剑晴 我为清歌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太霄见了苌依手中蔚蓝小剑竟是惊呼一声,脸上现出极度不可思议神色。

“师尊你怎么了?柳幽问你话呢!”

长霄见状连忙呼唤。

但无论长霄如何呼喊,太霄真人就是神神叨叨的念个不停,似是根本未曾听见。

“蔚蓝,是蔚蓝,怎么可能……”

不知过了多久,太霄真人方才回过神来,探手一招,苌依手中的蔚蓝小剑就到了他的手里。

“呵呵呵,一剑千万分,果然好手段!如此炼剑法,繁星佩服也!”

太霄望着手中飞剑自嘲一笑,脸上竟是现出几分黯然之色。

“今夕得见故人之剑,故人却是已然不在。蔚蓝剑主,你在仙界可曾安好?”

望着手中蔚蓝小剑,太霄真人轻声呢喃着,脸上竟是现出了一丝惆怅。

“师尊,这剑可能用?”

长霄再问。

“自然能用!”

太霄闻言这才回过神来,颌首点头道:

“待我施法将这二剑的需求等级都降低一番后,你即刻就能装备使用了。”

言罢就是弹指连挥,手上有星光,黄光等各色光华连番闪现,投入剑内,足足过了十多息这才停手,将二剑和一封金色柬帖探手抛给长霄道:

“法已施完,你且装备吧!”

接过了物品,二人探头一看顿时乐的合不拢嘴。

只见那原本需要25级才能装备的蔚蓝小剑竟是变成了只要15级就能装备,而另一柄飞剑则是从60级变成了只需要50级就能装备。

当然,装备等级变低后,这两柄飞剑的整体属性都是被消弱了不少,那蔚蓝小剑全属性降低了10%,那紫色飞剑则是全属性降低了20%。而且还是有时间限制。

七天,这装备等级降低的效果只有七天,过了七天一切属性恢复原状。

虽然只是七天,但也是不错了。

紫萍:脉承之器,水木双属飞剑,攻击力:610——710,飞行速度:750——860,攻击速度:730——840,飞行高度:一千米,固有属性紫萍光雨,附带道法紫萍千浮,装备等级:60级,装备限制:仅限剑家后裔,余者无法装备。

紫萍光雨:御剑攻击之时会有紫色浮萍四溅飞出,宛若紫芒光雨,环绕飞剑,翱翔漫天,扰人视线。

紫萍千浮:道法催动后方圆一里之内可化紫萍之境,有紫色水萍布满全部空间飞溅攻敌,每朵紫萍攻击力80——110,进入此境者受紫萍木气栖身,全属性降低30%,施展非木系水系道法时法力真气消耗加倍,御剑速度凝滞20%。在紫萍道法持续时间内,道法施展人获得步法紫萍浮空,可不借飞剑凭空虚立,飞行速度800——900。道法持续时间一个时辰,冷却时间六个时辰。

这就是太霄口中所言那紫袍道人,真正剑清歌的家传宝剑了。

太霄施法减了10级变成装备需求50级,长霄再将蔚蓝小剑装备于身,获得了一个扩充飞剑栏,而后又用任赦天免令将紫萍剑减需50%需求,在减去10级,就变成了只要15级即可装备。

也就是说,长霄此时已然能够将这柄飞剑装备于身了。

太霄真人将那紫袍道人剑清歌的魂魄和剑尘相融一点是因为怕他人生疑,再有一点则是因为必须有那剑清歌的魂魄剑尘才能装备的上这柄飞剑。

剑尘血脉不是剑家,自然不是剑家后裔,也自然装备不上这紫萍剑,但在太霄真人将其魂魄与剑尘魂魄相融后,剑尘魂魄之内却是有了剑家魂魄的影子,却也勉强能够算作剑家后裔了。如此,才能装备的上此柄飞剑。

“不错!”

太霄见长霄装备上了飞剑不由满意的点了点头,而后探手抛给了二人两黄两白四张纸符,并言道:

“你二人可凭这白符离开,至于黄符则留待日后任务完成之时使用。切记,这黄符我也只有这么两枚,你二人万万不可轻易动用,唯有等任务完成之时来到距离此处的百丈之内,只要一催动那符就能瞬息来到我面前了。你二人若是没事就速速退去吧!”

太霄真人说罢疲倦的挥了挥手,元神一转就要遁回冰中体内,但临动身之际还是脸带犹豫的说道:

“我观你二人命格相合,能够相互滋补,以后若无必要还是尽量在一起为好,命格互补之下可将多数灾难化险为夷,更能秉天地福运,遇大机缘!”

言罢,这才元神一转,向冰中本体投去。

“我这徒儿福缘太是低弱,但那女娃娃却是一个大福缘之人,若是她能永远和自己这徒儿在一起,说不定我那徒儿能够被其带来大机缘也未可知。”

元神回转之际,太霄心中有些期待的想到。

“命格相合,能够相互滋补,化险为夷?真的假的?”

听了那太霄的一句话,二人心中虽然不信,知道多半是系统搞得古怪,但还是不免有些犯疑。

在太霄真人元神投入本体的同时那烈焰金星火之上忽然溅出了两点火星,各落到了那僵尸道人和紫袍道人身上,而后呼的燃起,用不多时,火焰散去,已然变作两堆灰烬。

长霄手持紫萍轻轻一抖,即有漫天紫色光斑雨点出现,将整个石室布满,映的周围紫霞漫天,犹如节日的礼花一般,美丽令人目眩。

望着那雨,望着那霞,长霄轻拂手中之剑,忽然抬首望天,低声清喝道:

“从此以后,我为清歌!”

ps:求推荐!收藏!点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