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刀疤和高黑虎以及钱豹三人会骑马,这其中以刀疤的骑术最出色。
“大人!”严琦讨好的看着苏毅道:“这批马品质最好的,就是达头出售给丘达奇那三十匹骏马。其中,还有两匹大宛良驹。”
“大宛良驹?”苏毅来了兴趣。
严琦继续道:“不错,达头为了笼络丘达奇大人,特意送了他两匹大宛良驹,这两匹马本来是达头赏赐给部下将领的。”
大宛良驹数量极少,这**可遇而不可求,没想到洗劫了胡人村落,不仅得到两百多匹骏马,还意外的获得了那两匹大宛良驹。
苏毅命钱豹和高黑虎带喽啰们训练马术,他带着刀疤随严琦去查看那两匹大宛良驹的情况。
马栏中,果然有两匹骏马与其他马匹截然不同。
这两匹骏马高大健壮,体毛乌黑有光泽,腰背中央有条黑褐色的脊中线,鬃毛短硬,背腰平直,四肢强健。
严琦心的抚摸着那两匹大宛良驹,言语间透着骄傲道:“这大宛马又称汗血马,它们在疾跑时,肩位慢慢鼓起,并流出像血一样的汗水,因此得名汗血宝马。”
刀疤了头,也道:“我听过汗血马,自古名将爱名马,即使千两黄金,也不如一匹通晓人性的千里马啊。”
苏毅见刀疤一副心动的模样,笑道:“既然你喜欢,那就先选一匹吧。”
“苏兄此言当真?”刀疤大喜,他在边军呆过,比起那些精良的武器铠甲来,他更在意的是拥有一匹良驹,好的武器铠甲可以打制出来,但是一匹好的良驹却并不容易找到。
苏毅哈哈大笑道:“这是自然。”
刀疤走过去,拍了拍一匹枣红色的汗血马道:“我喜欢红色,就要这一匹了。”
苏毅看了一旁另一匹棕黑色的汗血马,不以为意的了头。刀疤骑术高超,喜欢良驹无可非议,但是他连简单的骑术都还不会,如果只知霸占好处,见到汗血马就想据为己有,无疑会让刀疤寒了心。
刀疤用手虚按马鞍,枣红色的汗血马岿然不动,他哈哈大笑,猛地往上一翻,跨坐在汗血马上。
“吁!”刀疤一声长啸,驾驭着桀骜不驯的汗血马,左冲右突的向前跑去。
“哈哈,苏兄,这匹马果然够烈,我喜欢!”半响,刀疤和苏毅二人骑着汗血马,并驾齐驱的在空旷的训练场遛马,他骑在马上意气风发,看着山寨众喽啰羡慕的目光,一种强烈的自豪感涌上心头。
刀疤发自内心的对苏毅道:“多谢苏兄,要是没有你,只怕桃花寨还是个苟延残喘的寨,随时都有可能被人吞并,也不会像今天这般壮大。”
完,他轻轻的抚摸着汗血马的鬃毛,目光柔和。
苏毅微笑的看着刀疤,道:“天下即将大乱,这个时候,最重要的是手里握有军权。如今大楚内忧外患,百姓人心惶惶,各地盗贼蜂起,眼下,是我们发展最好的时机。刀疤,日后你我能不能身居高位,就看现在能不能在这纵横山脉内撑起一片天了。”
刀疤闻言倏然一惊,随后又有些激动道:“我没想到苏兄竟有如此抱负!在苏兄看来,你我今后真能走到那一步吗?”
“为今之计,还需在这纵横山脉内站稳脚跟才行啊。”苏毅并没有理会刀疤,他目及远方,声音也变得缥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