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琛:“……四首?”
“是的,四首交响乐。”也觉得自己的要求有点强人所难了,戚暮无奈地叹了声气:“你明天上午就要离开维也纳了,确实有点太忙了,其实只要一首也行……”
“好。”
男人低沉磁性的声音打断了青年接下来的话,戚暮诧异地抬首看去,只见那个冷峻优雅的男人此刻微微勾起唇角,伸手一把将他揽入了怀中。
温暖宽广的胸膛让戚暮一下子不知如何是好,他只听到对方用温柔至极的声音,这样说道:“我的爱人,很想获得进步,那作为他的爱人,我一定会满足他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
心中顿时有一股暖流涌向四身,戚暮伸手揽住了男人劲瘦的腰身,低声道:“闵琛……你为什么明天又要走了呢……”
“因为我得快点走,这样晚一点被你追到。”
闻言,戚暮忍不住地低笑出声:“那我得更快点地跟上去了。”
接下来的五个多小时,两人一起坐在琴房的钢琴凳上,将今天晚上柏爱的音乐会再次重温了一遍。从第一首的《命运》,到最后一首的《鳟鱼》,男人修长削瘦的手指在黑白键上流畅生动地按着,美妙的音符便轻轻流泻而出。
有的时候戚暮也会突然明白些什么,然后赶紧地起身拿起自己的小提琴,演练一番。而大多数时候他则是认真地听着闵琛的演奏,感受着他每一次细小的改编到底是为了表达出什么样的情感、达到什么样不同的效果。
每个指挥家都拥有自己不同的音乐风格,戚暮恍然间觉着,其实……
他真的最喜欢奥斯顿·柏特莱姆的风格。
就像两年前卡尔教授说的一样:『你的音乐风格其实和奥斯顿·柏特莱姆很像。』
是的,他的小提琴风格和这个男人真的很相似,都尽力地去追求那个最完美的旋律,严谨端肃,大气磅礴,带着最完美最挑剔的眼光,喜欢最古典最正统的音律。
原来,我从一开始就是最喜欢你啊……
等到第二遍的《鳟鱼》演奏到第三乐章的时候,闵琛忽然感觉到自己肩膀上一沉。他手指间的动作倏地停住,再转首一看,便见不知何时,这个青年已经累得靠在他的肩膀上沉沉睡去。
温柔沉静的目光宛若大海一般深邃,闵琛轻轻地将青年手中记录笔记的纸笔拿到一边,然后蹑手蹑脚地抱起了他,走进卧室,动作轻柔地放在了柔软的大床上。
坐在床沿上,闵琛并没有说话,只是目光柔和地望着那个沉睡着的青年。
白色的被子衬得戚暮的脸颊更加削下去了几分,闵琛知道,在他不在的这两个月里,这个青年让自己完完全全地投入进了忙碌之中,本就偏瘦的他如此更是消瘦下去。
“你太努力了……”
仿佛呢喃一般的叹息响起,闵琛俯下身子,在青年饱满白皙的额头上印下一吻。
此时,东边的天空上已经泛起了一层薄薄的鱼肚白。朝阳在地平线上挣扎着想要攀爬而起,金色的光芒已经率先穿透云层,在天边染出了一条细细的金边。
闵琛伸手为青年将被子拉好,再收拾了一下屋子后,他便拉着行李箱,轻手轻脚地推门离去。在那实木大门被关上之后,屋内慢慢归为一片宁静,只有金灿灿的阳光终于喷薄而出,将世界照耀成灿烂的金色。
戚暮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中午了。
闵琛留在床头柜上的纸条上用行云流水般的汉字写着:【已经为你向乐团请过假了,好好休息,不许再瘦了。闵琛。】
看着那纸条上的字迹,戚暮忍不住地将那纸条放在了自己心口的位置,仿佛这样还能感受到那个男人残留的温度。
闵琛已经去努力了,那他自然更不能就此停下。
戚暮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好好调养身体、恢复精神,第二天他便再次到了乐团,参与排练。
一周的时间晃眼便过,当维也纳爱乐乐团的成员们抵达比利时布鲁塞尔的时候,戚暮站在德拉莫内歌剧院恢宏雄伟的大门前,微微仰首,仿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