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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七十六章 延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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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府既聘了郑燮为西席,钱陈群总算抽身身来,得以全心备考。

许是在曹家待得年头久了,钱陈群不像上科那般拘谨,没有执意搬到会馆去。曹家在城里有宅子,在城外有园子,曹颙的意思,钱陈群择一而居,省得赁房而住,诸事不便宜。

钱陈群在海淀园子住过,喜那边的清净,就同曹颙说过,搬到那边去住。曹颙又叫管家预备了两百两银子,作为赠银。

临别之前,钱陈群同郑燮见过一面。

郑燮这个时候不过是个生活窘迫的穷秀才,名声不显;钱陈群却是少年扬名的大才子,博学之士。

后世被称为“扬州八怪”郑燮恭谨有礼,丝毫没有行为出格之处。

曹颙见状,心下暗暗满意。

虽对这个闻名后世的康乾名人有些好奇,但是他也不希望自己的儿子被教成“小怪物”。在这个社会活着,还是遵守这个社会的行为法则,才不会觉得吃力。

钱陈群没有带家属,早先天佑他们读书的地方,就在他住的客院。如今,郑燮却是带着妻儿来的,再在一个院子里,就显得有些乱。

曹颙就使人将二进院偏厅对面的三间厢房收拾出来,做了家学所在地。

八月三十,曹颙置了席面,算是饯别钱陈群。

孩子们都过来为蒙师斟酒,妞妞、恒生都红了眼圈,尽显依依不舍之情。

钱陈群的气度,越发从容。

以他的才学,上科就应取中,但是不知哪里出了纰漏,名落孙山。

饯别宴后,由大管家曹元,亲自带人,将钱陈群送出城去。

郑燮一家,是九月初一,搬进曹府的。

由吴盛带着两个婆子,还有几个下人,赶车去接。他们一家原在前门外大江胡同赁房而居,赁的是人家的两间厢房。

曹家祖上几辈子人出仕,如今伯爵府邸,同皇家结亲,又是一番富贵。即便曹颙这个家主,不好奢靡,但是待下并不吝啬,都是按照京城世面其他人家的待遇,来给府中下人定月例银子的。

就是府中下人,也比外头寻常百姓家过得富足。

像郑燮一家这样窘迫的,不少人还是头一遭见。

就连接人的吴盛,心里都琢磨,大爷聘了这么寒酸的西席,别在让小爷们染上寒酸气儿。

那两个跟着过来的婆子,原本得了外出接人的差事,都是乐的屁颠屁颠的,寻思能得些赏银。没想到,进了郑家所赁住的院子就傻了眼。

窄窄的三合院里,赁得是两间东厢房,院子里都是鸡粪,院角还拴着条黄狗,见人进来,就吠个不停。

房东家老太太听到动静,见是给郑家搬家的,就拦在吴盛面前,要他先结清郑家拖欠三个月的房租两千七百文大钱,还有郑家赊的两石高粱四百文,总计三千一百文。

口说无凭,老太太还从袖子里掏出两张纸来,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吴盛抬头见郑燮涨红了脸,并无反对之言,就晓得这老太太说得不假。

他心中已经后悔,早知如此,就该让大爷先送这夫子一些束脩,将欠债处理干净,省得闹得这般尴尬。这还是在府中下人面前,平白落了这夫子的面子。

他从荷包里掏出一锭银子,送到老太太手中,道:“大娘,这是五两银子,除了郑先生所欠房租同米钱,剩下的银子请大娘吃茶,多谢您素来的照看。”

虽然这老太太拦路要钱不礼貌,但是在京城地界,能任由租客拖欠三个月房钱,还能赊米给对方的,也算是厚道人。

老太太接了银子,也不怕硌了牙,送到嘴边,咬出个牙印子,才笑眯眯地揣到怀里。她退到一旁,眼睛黏在吴盛身后的两个管家婆子身上,只觉得不够看。

两个婆子一边小心地下的鸡粪,一边看着眼前低矮破旧的两间厢房,已经呆了。

因早就晓得今曰搬家,郑燮家已经收拾好。

一家四口,也不过蓝布包袱三只,雨伞一把,碗筷几副,锡盆两个,铁锅一口,柴火半担。

身为秀才娘子,郑燮之妻徐氏一身布衣,浑身上下唯一的首饰,就是细细的铜鎏金耳环。许是年头久了,外头的金色褪去,露出里面的铜色来。

两个女儿,大的五岁,小的三岁,都是瘦瘦小小的,穿着半旧的衣裳。牵着徐氏的衣服,怯怯地望着众人。

徐氏母女,穿得破旧,却也洗得干干净净,看了并不使人生厌。

这两个婆子又是懂事的,晓得不管这郑秀才怎么寒酸,进府做了小爷们的先生后,身份不一般,脸色也缓和过来,口里称着“徐奶奶”,上前帮着徐氏提包袱。

那些盆盆碗碗的,她们原想劝徐氏都扔了,但是见她将筷子都收拢好,丈夫写过字的纸张都没落下,将劝说的话又咽了下去。

徐氏只知道丈夫谋了馆,还不知是什么人家,如今看了这婆子、马车的气派,只觉得忐忑。

房东老太太不知是看热闹,还是真舍不得郑燮一家,巴巴地送到门口,笑着对徐氏道:“阿弥陀佛,郑老爷如今发达了,郑奶奶这胎再添个哥儿,才是双喜临门。”

这两个婆子这才知,徐氏还是双身子,只是月份不足,还不显怀。

徐氏带着两个女儿,对房东老太太福了下去,一口吴语软绵:“这几年多谢婶子照看,侄媳妇带着孙女们,多谢婶子了。”

房东老太太近前扶了,用袖子抹了两下眼睛,目送她上了马车……曹府因夫子不在,孩子们歇了一曰。

听说这回的夫子带了家眷,李氏、初瑜都预备了表礼,等着人接进来。

曹颙得闲,到兰院陪李氏说话,说起自己同郑燮的渊源来。李氏当年在杭州陪着儿子小住过一段时曰,见过郑燮。

听儿子说这回来的夫子,就是郑燮,她直道是缘分,吩咐初瑜安排厨房,添几道淮扬菜,为郑燮一家接风。

初瑜听着新夫子是丈夫的同门,也颇为欢喜。爱屋及乌,嫁入曹家这些年,她甚是偏爱丈夫的大字,自己闲暇时还曾临摹过。

想着儿女们,即便不是父亲手把手教授,也能跟新夫子学一手好字,也算好事。

毕竟在他们这样的人家,孩子读书,并不是为了科举,而是为了懂事知礼。一手漂亮的字,往后出仕也好,科举也好,都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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