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革命导师见到了邓莎,多半也会说一声,迷死邓,你真是太有才了。
当然有才和有财如果选一种,邓莎肯定会觉得选后一种更好一些。
邓莎和革命导师一样,一眼就能看穿资本主义的本质,不过却没有进一步揭穿叶枫的虚伪的面具,反倒兴致勃勃的进一步说起自己的往事。
因为在她的念头中,人,其实就是个虚伪的动物,不虚伪的大圣人,她从来没有看到过呢,孔夫子圣人,虚伪不虚伪她不知道,不过她没有看过。
“那个狗屁才子当时给了我一本他出版的书,书面上竟然印着我的大名,我的亲娘呀,我这辈子,名字除了在求职书上打印过,还从来没有被这样隆重的登记过。”
邓莎一句话把所有的才子加了个臭名,这也怨不得很多才子自古就说,头发长,见识短的。
“上面写着什么?”叶枫忍不住问道。
叶枫多少有点知道,这种赠送其实就是和解放前国统区还政于民的口号差不多,基本属于魔术师手中的飞刀,扔了出去,其实很多还在握在手中,藏在袖口或者衣袋的。
所以那本书上,就算其中有了邓莎的名字,而且那个诗人一不小心的失恋了,还可以用这个名字编织一段凄美的爱情,进而打动另外一些天真无知的少女。
“他说这本诗集就是为我出版的,上面写着,谨以此书献给我一生的情人。”邓莎脸上露出了微笑,多少有些看透世情的味道。
叶枫忍不住问道:”你的名字在哪里?”
“我就是他的那个一生的情人呀。”邓莎认真的解释道:”喂,叶枫,你怎么了?”
“没什么,”叶枫恢复了常态,只能叹气,”你看起来是个成熟的不能再成熟的女人,怎么也会被这种花枪迷惑。”
“迷惑个大头鬼,”邓莎大笑了起来,”你以为老娘是白给的?老娘早就看穿了他的花把戏,只不过当时我想到的只是,现在能出一本书的,一定能赚不少钱,喂,叶枫,你又怎么了?我跟你说话呢,别总是翻白眼呀。”
室内有些幽暗,二人谁都没有记起来开灯,邓莎是根本不觉得暗,她是个性感的女人,也很感性,觉得这种交流更加能够接近心灵,叶枫是懒惰的人,也是基本属于油瓶子倒了都懒得扶的那种,也是觉得说话用耳朵就行,不需要眼睛的,开灯干什么,费电。
从几个特性来看,其实二人也是蛮般配的,所以谈起话来相当的投机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