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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一张人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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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脸先生抓着那张人皮,紧张的问道:“是谁?”

“我不敢肯定,但是我觉得这个的可能性是最大的。你可能是上一任的天君,夜若!”

流星的话才刚说完,这个丢脸先生就连忙摇头:“不可能,这怎么可能呢?”

这个反应,很明显!

丢脸先生是对天界有印象的。

流星皱眉,如果这个丢脸先生真的是夜若的话,他不是已经被自己的儿子长垣杀了吗?怎么又会出现在这里呢?

“你先别急,我们也不是很肯定。”

顾北爵见这个人的情绪似乎是有些激动,按住他肩膀的手又用了几分力,总算是把他给唤回神来了。

既然这件事情和天界有关系,而木流云和顾北楠都在天界,流星和顾北爵就不会不管这件事情。

这段时间,他们接触的越多,就越觉得,天界真的是一个肮脏不堪的地方。

“丢脸先生,我想问问你,你说你一醒过来就什么都记不得了,我能知道你是在什么地方醒过来的吗?”

流星绕回桌前,走到天书的面前,只要他告诉自己是在什么地方醒过来的,然后再查一查,或许就能知道,他到底是什么身份了。

丢脸先生迟疑了一会儿,然后叹了一口气。

“我也不知道怎么告诉你,我醒过来的时候,自己是在一棵树上,自己正好躺在了大树最粗的那个枝干上面。那个地方,原来叫留仙镇,现在的地方好像是K城的飞仙镇。”

流星有些惊愕,醒来自己在一棵大树上?

难不成这个人还是什么树妖不成?

可是又不像。

沉思了一会儿,流星猛地站起身,看着顾北爵和丢脸先生说道:“出发,去K城!”

只有去了K城,才能查清楚这个男人的身份,就能确定他到底是不是真的是夜若,也能查清楚,当年墨儿的母亲的事情,还有上古神祗!

顾北爵本来有些不同意的,毕竟他们的事情已经够多了,可是转念一想,如果这个男人真的是夜若,到时候揭发了长垣杀父弑兄夺得天君的位置,这样就可以省下来好多事情了!

便也跟着流星一起收拾东西去了。

而那个丢脸先生捧着一张人皮,坐在书房里发呆。

他总觉得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就要破茧而出,可是又被什么给阻隔了,他想告诉流星,可是又不知道为什么说不出来。

那个感觉就像是,自己的舌头都不想是自己的了!

或许是因为,他没有舌头的缘故。

这两人已经出去了很多次,所以收拾东西也是非常快的,三下五除二,两个大包背在身上,就跟着丢脸先生除了门。

原本还以为带着丢脸先生上街了会很奇怪,谁知道,这大街上竟然没有人能看见丢脸先生。

而丢脸先生的样子,也不像是第一次出门。

什么交通规则都十分清楚。

流星和顾北爵一路颠簸到了K城。

这里是江南的一个小城,比起A城要小一些,但是环境优美,江南鱼米之乡的那些特色,这里都有。

白墙青砖,瓦片飞檐,小桥流水,园林长廊。

如果流星和顾北爵不是确定自己在现代,都以为自己又闯进了什么类似古代的地方了。

“丢脸先生,你醒来多少年了?”

流星一边看着两边的风景,一边问道。

“我?已经有好几百年了吧!我一醒过来,之前给你的那个羊皮卷就在自己身上。”

流星脚步一顿:“好几百年?那棵大树现在还在吗?”

丢脸先生点点头,光洁的脸上像是在笑流星的反应太大:“你放心吧,那可树还在。在我心里,那棵树就像是自己的家一样,所以我想办法把它留了下来。”

流星听见他这么一说,这才放下心来,手中的相机不停的左拍拍,右拍拍。

几人没有这么快的就去找那棵大树,而是先找了一个宾馆住下。

这个宾馆建的也十分符合这飞仙镇的建筑风格,就像是古代的客栈一样,只是里面坐着的都是穿着现代服装的人。

除了大厅的台子上,坐着一个穿着青灰大褂的男人,头上戴着一个小帽子,帽子后面缀着一根长长的鞭子,典型的清朝男人的打扮。

“今天,我们就跟大家将将岳飞在朱仙镇的故事!”

听这个男人说话的腔调,应该是个说书的,而且也有些年头了。手里拿着一把折扇,喝了一口茶,刚准备讲的时候,不知道台下是谁说了话。

“我来了这飞仙镇两次了,上次也是听的你讲的岳飞的故事,这次我们换一换,你说说这飞仙镇的故事吧?为什么这都建国了,你们这里还叫飞仙镇啊?”

流星和顾北爵也正好从房间里出来,刚到大厅就听见了一个男人说话。

他们也确实是很好奇这个飞仙镇的来历,之前问了丢脸先生,可是他也是摇摇头,说他不知道。

他醒来之后,发现大家都有脸,就只有自己没有,而且大家还似乎是看不见他的,在这飞仙镇的待了两个月之后,他就离开了。

只是每年偶尔都会回来看看,毕竟这里也算是他的故乡。

那说书的男人折扇一打开,将被子放在桌上,笑着说:“大家是想听岳飞的故事,还是这飞仙镇的故事呢?”

台下的人应声,大部分都是说飞仙镇的故事。

来这里的,大部分都是旅游的,岳飞的故事哪里都能听得到,可是这个飞仙镇的故事,就只有这里能够听得到了。

流星和顾北爵找了一个角落坐下,丢脸先生也坐在了他们旁边。

“既然如此,那我今天就给大家讲讲我们飞仙镇的故事!”

男人手中的惊堂木一拍,台下一片安静,只有少数悉悉索索的吃东西喝茶的声音。

“说起这飞仙镇,那可是大有来头。当初我们这里不叫飞仙镇,而是留仙镇,因为啊!我们这里,原来是出过一个神仙的!”

男人讲起来,眉飞色舞的,而且语气也用的恰到好处,讲的不比那些知名的评书人差。

流星也听明白了这个飞仙镇的故事。

原来,是在很久以前,这里住了两夫妻。

两夫妻有一个女儿,还有一个婢女,这一家子过得也算是和和乐乐。也不知道是怎么了,那男的突然迷上了修仙,撇下了这母女俩,自己去修仙去了。

最后,那男的当然是修成了神仙。

再回来的时候,身边还有一个神仙妻子了。

那女人心里悲苦,觉得身无可恋,便想要抱着孩子投河自尽,却被那婢女就下来了。

后来,那个神仙妻子嫉妒女人生了那男人的孩子,便要将女人和那个孩子都害死。

眼看着那女人就要死了,男人突然从天而降,将那个神仙妻子休了,从此恩断义绝,抱着已经咽气了的女人回到了自己原来的小家里。

那个孩子却被婢女带走避开那个神仙妻子,之后便下落不明了。

流星听着,怎么听怎么觉得,这个故事虽然有些扯,却是那么像墨儿的母亲的故事,难不成,当年墨儿的母亲和夜若就是在这里相恋的?

“你们可知道,我们镇上最大的那棵合欢树?”

说书人的折扇轻轻的挥动,一脸神秘的说道:“那合欢树就是那对夫妻在成亲的时候种的,而且现在还有了灵性。前些年的时候,我们镇准备规划城旅游大镇,可是那棵树实在太大了,占了好大一块地方。镇上的人便商量着,要不要把这颗树挪个地方,谁知道,那准备挖树的人还没有靠近大树的时候,镇上就刮起了大风,昏天黑地的,什么都看不见!连咱们外面永兴河的河水都给掀起来了!”

流星瞥了一眼丢脸先生,笑着问道:“这是你干的吧?”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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