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一天,菲特烈带着厚厚的一摞欠单找上门来,要求立刻还钱。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格里特斯身为贵族,当然不能欠债不还,因此只好变卖家产,以便偿还债务,然而事情并非仅仅是这样简单:
当初借钱的时候,菲特烈只是说借多少还多少,不用计算利息的。可谁想到,在那些欠单条款极不起眼的地方,居然都写着一行小字:此借款利息为每月百分之十五。
原来,除了最初的几份欠单是按照事先说好的条款拟定,后来的欠单全都被菲特烈动过手脚,格里特斯在签过几张单子之后便不再留意补充条款上那一行毫不显眼的小字,结果让菲特烈钻了空子。
百分之十五的利息本来就已经非常高,过了六个月,利上加利,更成了天文数字,以格里特斯家产之丰厚一时也难以承担。
在城主的主持下,双方最后达成了妥协,格里特斯每两个月必须偿还一部分欠款,而未能偿还的部分,则按照每月百分之十的利率从协议日起生效。
虽然事情有了缓和,但那依然是一笔压在头上的沉重大山,格里特斯还是不得不变卖财产才能渡过难关。
可是在变卖财产的时候,不知怎的,那些典当行全都故意将价格压的极低,象在市中心的店面,居然给价还不到十万银币。
以这样的价格,我们当然无法接受,后来通过熟人打听才知道,原来所有典当行都接到过菲特烈的警告,如果按正常行情抵押格里特斯的财产,那就是和他菲特烈故意做对,所以那些典当行放着到手的生意不敢做,只能故意压低价格把我们吓跑。
再继续打探下去,就有了更惊人的发现:那家赌场的背后老板居然就是菲特烈本人,而那个从席达城来的富商,实际上是菲特烈的一个远房亲戚。
到那时格里特斯才恍然大悟,原来从头到尾的一切,实际上都是菲特烈导演的一出好戏,为的就是把他的全部财产据为已有。
可是知道了这些又能有什么用?除了怪自已交友不慎外还能怎么样?
就这样,格里特斯的财产慢慢地变成了菲特烈的财产。
到了现在,格里特斯除了还在住着的那套老房便只有这一片没人肯要的荒地。
假如这块地还抵押不出去,那么格里特斯便只有将那套老房当掉了,这大概也是菲特烈最想得到的财产吧?终究在摩尔城里,有钱的人虽多,但拥有百年以上历史的房屋不过几家,象他这样的暴发户最喜欢的就是使自已显得有身份。
可真要如此,格里特斯这一大家子人又该如何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