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溪村开始分田地了。枣溪村分田地可以说比任何地方都简单,只要算出人均土地,把三个祠堂的田和三个大地主的田分了就行了。当然,在这之前,枣溪村的好多田地给外面调剂走了。申智鉴的田大多数不在枣溪乡,更多的在银山,离枣溪较远,早已被银山县各地当胜利果实分了。程志远原来有一部分田也是如此。他们还有一部分田虽在上溪区的范围内但较远的,也给区里调剂走了。除此之外就是在枣溪乡内部调剂了。在乡zheng fu的协调下,枣溪村把山上的地全给了山里的村子。
除了调剂到外面的,都是枣溪村全村平均分配了。三个祠堂的田地完整无缺都是枣溪范围,这是枣溪贫雇农分田地的主要来源,占百分之八十五左右。其次是申智鉴、程志远和龚道明没被调剂出去的田。另外还有四个小地主的一点田,他们的田除应留给他们的人均土地外,可以没收并用来分配的土地已经很少。<莲家要不要分给土地?这个问题必须在分土地前定下来,不然没法计算人均土地。按《土地法》,是应该给地主一份土地的。但是那是指没收他的土地后给他留一份的,哪有拿另外土地给地主的?这好像说不过去。不分给她,不符法律,分给她,不合情理。
农会和工作队左右为难。后来黄秋生想了个办法,从反革命分子家属角度来对待这个问题。按《土地法》规定,反革命分子家属应分一份与农民同样的土地的。经研究,大家同意了这个意见。
确定了人均土地,就可以分田地了。分田地从最穷的雇农开始,接着是贫农。贫雇农分田之后,是自家土地较少的下中农。最后,几个原来对分土地没指望的中农也给补进了一点田地。因此在枣溪,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多多少少新得了田地,除了地主,全村喜气洋洋,人人笑逐颜开。农会干部程元亮是贫农,吴富贵和程志林是雇农,自然分到了最好的良田。
分完了土地,接着该分房屋了。枣溪分房屋也比较简单,当年ri本鬼子烧光了村子里的房屋,当时办事处有意识地照顾穷人,基本上都给穷人造了新房,只有吴富贵、程志林等少数人没房屋。这只要没收一些地主家房子,稍作调整就行了。结果,吴富贵和一户少房的贫农申家琪住进了申智鉴家,程志林和另一户少房户住进程志远家。程元亮则住进了龚道明的房子,龚道明老婆詹梅芳搬出来,跟龚chun莲住一起。
接着,从地主家没收了“多余”的农具、耕牛、粮食、家具、衣服、棉被等,根据各户实际情况,按照“填坑补缺”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办法是:缺啥补啥,缺多补多,缺少补少,不缺不补,首先满足广大贫苦农民的要求。通过农会会员和村民min zhu评议,农会干部和工作队酌情协调,尽量做到合理分配。所谓“多余”,没一个定量标准,地主家的东西,可以多没收,可以少没收。如龚道明家,基本上是将詹梅芳扫地出门的,申家昌家虽然东西不多,也基本上给他搬出来了。申智鉴家的粮食最多,就只给他家留了口粮,其它全分了。这些粮食一分,枣溪几乎家家户户都可以放开肚子吃饱饭了。因此这些物资分了后,枣溪村莫不欢欣鼓舞,喜笑颜开。
有一次开会,程志林说:该把那些金银宝贝拿出来分了?
张廉忠说:谁说要把那些东西拿出来分了?
程志林奇怪了:为什么不分?是不是再打再挖?
张廉忠说:挖是不挖了,我看就是申智鉴和程志远还有油水,但这里牵涉到一个保护工商业的问题。程志远后来交出来的二十根金条的确是工业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