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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七章 一叶障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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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尼道:“孙地再把衣服给孙海套上。注意孙海的姿势,他是站立床边,死亡后后倒,现场本应该就这样。但为什么孙海平躺在床上呢?因为孙地侧身让过,扶住了后倒的孙海,血液从胸部朝前方流淌。孙地人到了孙海侧背后,展开血衣给孙海披上。最终顺手扶孙海躺到床上。”

桑尼:“这样一来,孙地有可能会踩踏到一些血液。但孙雪衣家有鞋套,可以用床单擦拭血迹,穿上鞋套离开现场。孙地住在一楼客房,他有一个晚上和立独的空间来处理不多的证据。”

桑尼道:“我知道有些匪夷所思,你们会问,孙地为什么突然这么厉害了呢?”

诸葛明:“对啊,孙地为什么突然这么厉害了呢?”

“案发第二天,孙地和孙雪衣都接受了全面体检,我接案后找到了当时的医生。医生告诉我一个细节,孙地可能习惯用指头掏耳朵,耳屎容易变成粉末。孙地的左耳前半段很干净,右耳有明显的耳屎渣滓。”

诸葛明:“你意思是孙地戴了耳麦,有人教导孙地怎么杀人,怎么处理现场?”

桑尼点头:“不仅如此,我认为孙地携带有录像设备。比如CA的基本黑科技,眼镜或者纽扣摄像头之类。我认为我这个推断符合目前混乱的案情。孙地没有按照预期掌控全局,但是也没露了马脚。”

诸葛明反问:“CA?又有他们什么事?”

桑尼:“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自然就有CA。”

诸葛明:“麻烦你正经点。”

桑尼道:“原本案子是刘浩负责,曹云在得到司马落给的资料后联系了我。这家伙知道的事情可真多,平时看没事人一样,实际上什么鬼都知道。按照他的想法,是宇宙和银河之战中,宇宙吞银河的一个阴谋。阴谋主使者就是林落,或者可能是白素或者谁吧。”

桑尼道:“带着这个疑问,我找到云隐。云隐的一位好友是三财团之一星云集团现任总裁王辉。王辉告诉我,银河和宇宙不是合作关系,表面看孙海霸气十足,实际上孙海白素很客气,希望两大财团共同发展。孙海在任时,银河和宇宙关系很融洽。但是孙雪衣则不然,孙雪衣不仅要吞宇宙,还要吃星云。她要建立东唐最大商业帝国。”

桑尼道:“半年前,林落入住宇宙前后,警方破获了一个商业诈骗团伙。王辉赫然发现自己的高层中竟然有内奸,内奸向他坦白,他已经最少提供了五份有价值的商业情报给别人。王辉猜测幕后黑手就是直属孙雪衣管辖的银河猎头部。孙雪衣曾经暂时离开银河,猎头部是唯一直接解散的一个团队。后来又重新把他们找了回来。因此我怀疑猎头部是孙雪衣的商业情报刺探部门。”

桑尼道:“王辉告诉我,孙雪衣的侵略性非常强,甚至有时候不讲道理。王辉最后说了一件事,他接受总裁职务后不久和孙雪衣一起吃了个饭,孙雪衣比较委婉的表达了自己十年内的目标,孙雪衣希望和王辉一起吞吃宇宙。由于宇宙没有合适的接班人,白素年纪又大,王辉又相信孙雪衣打了钉子在银河内部,所有没有拒绝孙雪衣的提议。在银河吞吃宇宙海外资产时,王辉向孙雪衣暗中提供了一大笔资金,部分资金来源星云集团海外资产抵押贷款。”

桑尼:“三大财团局势很明朗,孙雪衣和王辉建立了一定的联盟基础,他们的目标是宇宙的海外企业和资产。白素这只老狐狸肯定看到了风向,但是她心有余而力不足,特别是宇宙未来接班人被小郭误杀之后,白素无奈之下只能走极端。”

桑尼:“以上的推测也好猜测也好,并非没有凭据,但没有任何证据。”

诸葛明许久回过神:“桑尼,你确实有几把刷子……不过刘浩将孙雪衣当嫌犯看,你接案之后将孙地当嫌犯看,一个案子你们两种看法,我是越来越糊涂。你现在要我接卷宗,我接不了。孙雪衣也好,孙地也好,我都告不了。”

桑尼:“是不是孙地?有人帮我们查,不着急。”

诸葛明:“怎么感觉你有点曹云的味道?”

桑尼:“三人行必有我师,曹云很多我需要学习的地方。放低姿态,自己才能进步。”

……

接下去的调查结果让桑尼和曹云不开心,按照两人估计,孙地是有可能杀人的。孙地戴耳麦,上摄像头,听从外人指挥,完成作案。关键点在,孙地到底喝了多少酒?毕竟孙地可以先装醉,杀人后再喝酒灌醉自己。

孙地当天所在酒吧是一个表演吧,就是年轻姑娘穿的少一点,走走服装秀,泳衣秀之类的。这些姑娘被称呼为演员,不要小看这演员,其中有一个产业链结构。演员她们隶属常被称呼‘妈咪’的经纪人管辖。经纪人负责介绍工作,拿抽成。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年轻人好奇心不要太重。

表演吧央中是T台,两个吧台在T的顶部,孙地就坐在吧台边看表演喝酒。孙地是店的老顾客,员工都知道他身份,给小费也从不手软,所以很多员工对案发当天孙天很有印象。

根据酒保所说,孙地之前每隔一天就来,最近几个月偶尔来。每次来从六点开档喝到凌晨一点。孙地通常喝金汤力:金酒加汤力水。偶尔有单身女客人上来聊天,也会喝伏特加,B52。当天六点到七点三十分,孙地喝的是金汤力,大约两杯,每杯一盎司金酒,29毫升左右,酒精度45度。

七点三十分,有一位身材相当不错的妹子坐孙地边上和孙地喝上了,喝的是B52。倒一盎司的伏特加,再来一杯生啤,将伏特加连同盎司杯直接扔到啤酒内。可直接提高啤酒酒精度。

生啤的酒精度是2.5度,一杯大约是普通一瓶玻璃装啤酒。伏特加无色无味,54度。

在酒保说了一堆数据后,越三尺拍了五千块钱,酒保收钱回答:“一共喝了四杯,两个小时左右时间,醉肯定醉,但不会那么醉。”

越三尺请了一名常客做试验,先喝金汤力,再喝四杯B52,常客酒量凑合(拒绝酒神抬杠),还有理智。但是大脑已经跟不上动作。越三尺按照案发当天情况,让常客醒酒四个多小时后再测试常客。常客可以控制自己走直线,但是无法用水果刀削好苹果。

按照越三尺测试,孙地能杀人,但是即使有人指挥,他做不了那么精细。这是让桑尼和曹云不开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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