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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九章 死也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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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仙女啊。”

有人听了这个名号忍不住笑出声:“说句实话,还真形象。”

不管怎么样,没有人会对秦家姐妹的好相貌产生置疑。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看到秦家姐妹,都会不由的觉得眼前一亮,更觉得惊艳。

几乎所有的关于美好的形容词都能够加在这姐妹七人身上。

而且,她们的容貌还都各有特色,俏丽的、温雅的、英气的、艳美的、可爱的、清纯的……

明明只是七个姑娘,可却把世上几乎所有的能够想象得到的关于美的特质都展现了出来。

茅冲又喝了口酒:“人家这七个闺女可不单长的好啊,那能力也是顶瓜瓜的,秦家的大闺女十五岁就能赚钱养家,恢复高考的时候,人家考了省状元,进了京大之后,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把四年的课全学完了,那个二闺女第二年高考,又拿了个省状元,现在在医科大读书,自从上了大学,就没花过家里一分钱,后边那几个虽然还没考大学,可在学校每回考试都是第一名,高考的时候肯定又是状元……”

茅冲越说,这些宾客就越是惊奇,最后震惊到麻木了。

有些人听到最后就感慨:“老费这往后就是掉进福窝里了啊,我家闺女要是这么厉害,我还要儿子干嘛啊。”

“是啊。”茅冲也叹了一声:“你看看人家的闺女,再看看自家那不成器的小子,唉……不说了,不说了。”

满堂宾客震惊不已的时候,有一个人比满堂的宾客还要震惊。

郑风在秦雅出现的时候脑中就一片空白。

这一年多的时间,郑风也特别的忙,他在南城那边忙着赚钱。

为了多赚钱,多存资本,郑风冒了很大的风险,他倒买倒卖,倒各种商品,倒粮票倒外汇,还倒国库券,凡是能赚到钱的,他都插一手。

郑风学习不行,可天生的对赚钱特别在行,他思维敏锐,眼光精准,胆大心细,再加上性子又是那种混不吝的,真有人惹到他,他是真的心黑手狠,整的你哭爹喊娘。

不过一年多的时间,郑风就闯出一番天地来,也积累了雄厚的资本。

他还记得秦桑曾和他讲过的那些话,在有了足够的钱之后,郑风就想不能再当倒爷,该干点实际的事情了。

他早就打算好了回京先开几个店,然后等到政策允许之后就做房地产生意,从买地建房到装修家具,做一条龙服务。

郑风和黄超商量好了,黄超没意见,他向来都是听郑风的,郑风说啥就是啥。

再加上黄超这两年跟着郑风赚的钱是真不少了,他觉得就算是往后不赚钱了也足够生活的,也就放心大胆的跟着郑风折腾。

原先,郑风还想趁着年前再赚一笔再回去。

可费振国给他打了电话,说他要和葛红举行婚礼,让郑风赶紧回来。

郑风其实还有点不情愿的。

他原先谈好了一笔买卖,这笔买卖做成了就能赚一笔大的。

可想着葛红对他是真不错,费振国这人吧又真是个好人,让郑风这种混蛋性子的都觉得不好意思不回去,要是不回去那就是欺负人了。

没办法,郑风就和黄超收拾了一下回京。

他原也没把费振国结婚的事情放在心上。

反正费振国和葛红一直在一起生活,这结婚啥的,也就是一张证几席酒的事,有没有的在郑风看来也没多大关系。

可是,谁来告诉他,为什么他一直挂在心里的小雅会出现在婚礼上。

而且,这个小雅竟然是葛红的亲生女儿?

“哎。”

黄超拿胳膊肘拐了郑风一下,朝秦雅的方向撅了一下嘴:“风子,你这也太寸了吧。”

郑风的脸一下就黑了。

“这都两年多了,你竟然都不知道那是你葛姨的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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