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的帐篷门帘被一杆大戟划烂,一身铁锁鱼鳞甲,血红披风的王旭从里面冲了出来,几个伺候他披甲的近卫同样换了长兵器从后面跟上。
尖锐的哨声从王旭的嘴中响起,一匹身高九尺,通体火红的大马闻声而动,四蹄翻飞,朝他所在的位置奔来,那帅气的骚包劲,如果是被李靖这样的军事大家看到了,一定会说,‘你这样的人,在战场上一般都活不长。’
果然,他才刚刚翻身上战马,便听“绷”的一声,是硬弓重箭离弦的声音。
重箭的目标正是王旭,之所以先射他,或许是因为叛军的神箭手根本在战场是找不到孙享福的身影吧!
“咻!”
利箭朝王旭快速飞来,他不但不避,反而发出一声冷笑,下一刻,那精铁打造的箭枝,竟是被他抓在了手中。
“哼,在本公子面前玩箭,你们都还嫩了点。”
有多拉风的装扮,就得有多拉风的实力,就像三国时期的战神吕布一样,人家有驾驭那一身帅气的实力。
这一点孙享福是羡慕不来的,在他看来,能用弩箭远距离杀敌,就绝不靠近了用刀劈砍,这是后世看惯了枪战片的人的思想,所以,他在护卫的重重守卫下,把乌兹钢刀的刀柄握的满是汗水了,也没有向前迈动一步。
王旭几乎没有任何停顿的就将这支铁箭射回到了那些向他发出暗箭的弓箭手,一声惨叫便是他取得的战果。
“全体都有,列方阵对敌。”
由于朔州是草原边塞,团结营要面临的也是草原骑兵,所以,朔州团结营的步兵全部是长枪手兵种,另外,为了防止被机动力超强的游骑兵抛射,他们还配了厚实的大盾。
此时,看到郭破属下的五百团结营步兵已经穿好棉甲,列好战阵,孙享福总算放心了不少,有这些大盾和一丈三的精铁长枪在,突利骑兵要赶冲上千,首先就得被扎死一大片,而突利还没有到来的时候,被扎死的自然是王氏的叛兵了。
“齐步向前。”
“后列注意空出前列收枪位置,听口令迈步。”
郭破是老军伍,他下达的军令十分准确,只要士兵们按照他的命令来,散乱的向他们冲过来的王氏叛兵,就是一面倒的被屠杀的命。
“夹紧枪身,刺。”
随着郭破的第一个攻击命下达,前排两列的两百柄寒光闪闪的精铁枪便朝冲上来的人群刺了出去。
“噗,噗,噗······”
利刃入肉的声音响起,听的不远处的孙享福浑身都打了个寒颤。
“收。”
“噗,噗,噗······”
这次是那些叛军尸体整齐倒地的声音。
团结营的步兵训练了大半年,只学了三招,齐步,突刺,收枪。
他们每天吃的是大米饭,甚至隔三差五有肉菜,早晚一个时辰,只练这三招,臂力和身体惯性早就达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程度,手中的利枪刺穿一个人的身体,从身体的另一端露出来,甚至都不会变幻角度,这样列阵杀起人来,当真的干净利落。
当然,这在郭破的眼里看来,还不算强军,大唐真正强的是陌刀阵,那种几百重甲大力士阵齐列阵挥舞大刀的场面,看的才叫吓人,对阵骑兵的时候,往往能让骑兵人马俱碎,他们通常也是只练习列阵和劈砍动作,所有人的劈砍和脚步移动节奏都要保持一致,不然,就有可能被自己阵营的人劈死,可不是像某些小说的说的,只有后世的军人才知道阵齐列阵,动作一致的重要性。
“齐步向前。”
“刺。”
“收”
在孙享福这边一面倒的杀敌的时候,王旭那边也稳住了阵脚,这时,他这身显眼的装扮的好处便体现出来了,很多被喧闹声吵醒的王氏家兵开始向他靠拢,当然,更多的人被早有准备的叛军砍杀了,不过总算被他聚拢了一拨人,能够与叛军对抗了。
夜色下,场面无比的混乱,远处的马蹄声越来越急,孙享福这边却是处于混战之中,白天修建的那些防御工事如果没有人去防守,那么跟白挖了没什么两样,在两万突厥骑兵面前,他们这点人可有点不够看。
“大人,突厥人快到了,咱们是不是抢马撤离?”
有了团结营的加入,护卫队这边压力骤减,这时,张轲才有时间跟孙享福请示道。
孙享福闻言却是摇摇头道,“不行,马匹的数量不够咱们所有人用,如果被突利连夜攻到应县那边,数万户百姓就得遭殃,咱们辛辛苦苦经营出来的朔州就会毁于一旦,必须要想办法顶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