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初的魔都依旧繁华,但与夏秋相比,少了几分躁动,多了一丝苍凉。
在郊区的炎黄马场里,常绿的草坪生机盎然,那碧绿欲滴的草色,让人疑心这季节已经到了春天。
万国侯骑着一匹浅金色的马,在悠闲地散步。他戴着一顶黑色的碗状头盔,穿着深紫色的剪裁精良的格子呢外套,而腿上的白色紧身马裤则束在一双锃亮的黑色长筒马靴里。他的马鞍是紫白双色的,和他的衣服配色形成了协调的搭配。
一些游客对他投来赞赏的目光,不仅仅是因为他潇洒倜傥的外表,更是因为他骑着的那匹宝马。
“那是什么马?颜色像是染上去的。”一位年轻的女士忍不住向教练打听道。
“哦,那是阿哈尔捷金马。”教练的目光里充满了艳羡,“那不是染的,它天生就是这种浅金色的。”
“好漂亮啊,我等下可以骑吗?”年轻女士跃跃欲试。
“抱歉,那匹马是寄养的,马主就是正在骑马的那人。”教练不无嫉妒地说,“这马全球才1000多匹,比很多人的车贵多了。”
“这么厉害?”年轻女士瞪大了眼睛,“我的车都300多万了,难道买不起这匹马?”
教练失笑,“据说是因为那个马主住的地方还没装修完,所以才把他的马寄养在这儿。”他稍微压低了一点声音,“那匹马今年才三岁,它的爸爸在国际马匹速度赛中夺得过冠军,是纯种冠军马的后代。我听说,有人出价到1200万美元,主人都不肯卖。”
年轻女士吐了一下舌头,然后看了看忽然加速的阿哈尔捷金马。它的体型饱满又不失优雅,还高昂着脖子,仿佛是对自己的血统充满了自豪。
骑在马上的万国侯像是一个御马有术的骑士,举手投足间无不流露出高贵的绅士气质,令观者为之赞叹。
万国侯驾着马,穿过了训练场。他感受着初冬的冷风,神情淡漠。旁人或许以为他在享受骑马的乐趣,而实际上,他却在心里默诵着一首John-Donne的诗。
在诸多的翻译版本中,李敖的版本最为对仗工整,同时,这也是莫傲骨最喜欢的译版。
“没有人能自全,
没有人是孤岛,
每人都是大陆的一片,
要为本土应卯。”
万国侯忍不住冷笑了一下。他收紧缰绳,慢慢减速,然后抬起头来,看着那一碧如洗的澄空。八年的漫长囚禁,数不清的无助绝望,像是一张看不见的网,束缚得他动弹不得。“如果那时我无声无息地死去了,会不会有人为我掉一滴泪?”
“现在,我自由了,可我仍旧是个仇恨的囚徒。”他自嘲地想着,又默默地念道:
“丧钟在为谁敲,
我本茫然不晓,
不为幽明永隔,
它正为你哀悼。”
仿佛是在回应这首诗一般,一匹黑色的阿拉伯马突然冲到了万国侯的前面。
接着,骑马者减速并调转了马头,他露出了惊奇的神色,“侯爷?”
万国侯的目光一凛,然后他几乎是立刻就微笑了起来,“这么巧,高总。”
高靳穿着军绿色的骑马装,宽阔的身躯上罩着一件黑色的防护背心,一眼看上去,就像个盾牌。
“侯爷,您也喜欢骑马啊?”高靳慢慢靠近万国侯,显然是有些吃惊。“您这马,该不会是阿哈尔捷金马吧?”
“大概是的。”万国侯漫不经心地说道,“它叫多夫列特。”
“难怪,我说一看就像是土库曼斯坦的呢。”高靳咧嘴一笑,欣赏地打量着万国侯的坐骑。“我最近很忙,好几个月都没来骑马了。今天刚来的时候,我就听人说,这里有人寄养了一匹汗血宝马,我还当是他们弄错了呢。”
“早知道高总喜欢骑马,那我就请高总出来玩了。”万国侯淡淡地说,“看高总店里生意不错,平时应该很忙吧。”说完,他两腿一夹。
高靳连忙跟上,“是啊。”
两人并驾齐驱地散着步。
“魔都似乎特别流行日式料理,从这一点来看,你非常有生意头脑。”万国侯的话既像是赞赏,又像是揶揄。
高靳吃不准万国侯的意图,只得尴尬地笑了一下,“我记得,13年年底的时候,霓虹国外务省做过一次统计,全球霓虹国人最多的非霓虹国城市是美国的洛杉矶,有7万多人。而中国的魔都则名列第二,达到了5万8千多人。魔都有这么多霓虹国人,吃日料的人多,也就不奇怪了。”
万国侯耸耸肩,“有数据支持,看来你开店前做过很详细的调查啊。”
“这是应该的。”高靳谦虚地说。
“冒昧地问一句,高总的店开了多久了?”万国侯好奇地问道,“我3月的时候,来去都太匆忙,没有仔细看,只记得里面的装饰都非常新。”
“您说的是吴上路那家?那是总店,是最早开的,维护得还可以。”高靳答道,“其实也开比较久了,11年5月就开了。算起来,都四年多了。”
“真是看不出来,我以为是今年新开的。”